对指派男性性少数的一个指责是“骗婚”。本文将试图解释骗婚是什么,以及性少数尤其指派男性性少数常常受此指责的原因。
骗婚,即使用欺骗的方式进入婚姻。百度汉语“欺骗”:用谎话或虚假的行动来蒙蔽人,使人上当。百度汉语“上当”:被人欺骗,蒙受损失。因此,“骗婚”就是使用谎话或虚假的行动来蒙蔽人,使人进入婚姻、蒙受损失。
我们显然有必要讨论“损失”是什么。尽管我拿不出证据,但(在中国进行的)绝大多数婚姻中,感情因素都是次要的,主要因素不过“搭伙过日子”罢了。即使婚前真的有什么爱情,婚姻也不过是“爱情的坟墓”,而且很显然,骗婚的错处绝不仅限于欺骗感情。
那么骗婚最主要的错处在哪呢?显然地,我们需要从“搭伙过日子”这五个字出发。为什么要“搭伙”呢?因为要“过日子”。过的又是什么“日子”呢?被世俗定义的专偶制顺性别异性婚姻。那么很显然,骗婚的错处、骗婚受指责的原因,就在这专偶制顺性别异性婚姻里了。
对此恩格斯早有批判:婚姻是合法卖淫。也因此,我们可以说,骗婚的本质是违背这一份合法卖淫合同,骗取经济利益,而非“骗取感情”。
具体是哪些经济利益呢?生育、无酬的家务劳动、无酬的抚养劳动等等。这些劳动,都是专顺异性婚姻结构下女性的劳动(生育则是指派女性的劳动)。请注意我用了“结构下的”这样的表述:一个男性当然可以从事专顺异性婚姻结构下女性的劳动,但专顺异性婚姻结构下女性的劳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仍然由女性承担。因此,骗婚的受害者绝大多数是女性,而加害者则绝大多数是男性。
这里我们需要提及“交叉性”这一概念。交叉性可以被理解为“多重身份”。例如,一个顺性别同性恋男性,在当前社会下同时享有作为顺性别的优势、男性的优势和作为同性恋的劣势。当我们以骗婚指责他时,我们指责的事实上是男性的优势。
这种指责是合理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这种指责是对男性的指责,而不应该是对性少数的指责,就像我们显然不会为此而指责顺性别者骗婚一样。不过与此同时,一个很显然的事实是,由于顺性别异性恋者的庞大基数,实施骗婚行为的最大主体是顺性别异性恋男性。他们凭借着男性的优势,可以在一个女性年轻时结婚、借腹生子,之后又在她中年时撕毁协议、随意抛弃她,甚至将抚养责任也一并甩干净。考虑到中年男性与中年女性(尤其是携带子女的)寻找下一任配偶的难度并不相同(背后的基础仍然来自于男女地位的不平等),这种行为就是对女性的极大伤害与剥削。
到这里,结论就很清楚了:顺性别同性恋男性,只是因为同性恋的身份,而让矛盾被暴露得更加彻底罢了。错不在同性恋,错在男性。